为祖国寻找出富饶的矿藏

固体矿产勘查    地球物理勘查    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    实验测试

 

发挥技术优势,服务地方经济建设

城市地质、农业地质、旅游地质调查    地理信息系统    国土空间规划

贯彻新发展理念,推动地勘事业高质量发展

地质灾害调查    地质环境评估、治理   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

关于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列入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

首页    通知公告    关于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列入绿色矿山名录的公告
文章来源: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网站
  为推动全区绿色矿山建设,按照《国土资源部、财政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》(国土资规[2017]4号)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》(内政发[2017]111号)(以下简称《建设方案》)等有关要求,经企业自评、旗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组织第三方评估、盟市公示,现将各盟市报送的2019年度第二批68家矿山拟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。

  一、根据《建设方案》,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,旗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是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管主体。各级管理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共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。 

  二、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,持续保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,相关旗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要做好辖区内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管工作,矿山企业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附表: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第二批拟入选绿色矿山名单 

 
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519
2020年5月21日 09:31
浏览量:0
收藏